由于紧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,公安机关为此限制人身自由的,即行政拘留。不过,有的人不服行政拘留决定,为此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,会需要暂缓实行行政拘留,被允许之后要提交保证金。不过,符合法定条件保证金可以退还。
第一,申请暂缓实行行政拘留并交纳保证金后,以下情形会退还:
1、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
按规定,行政处罚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被撤销:
(1)行政处罚法要件缺损。合法的行政行为拥有主体合法、内容合法、程序合法三要点,所以如果是有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,即主体不合法,那样会被撤销。
(2)行政处罚不适合。对于“不适合”,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、不公正、不符合现行政策、不合时宜、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,譬如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。
2、行政拘留处罚开始实行
假如行政拘留开始实行,意味着不再暂缓实行,那样之前交的保证金,就要按规定返还被行政处罚的人。
第二,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,暂缓行政拘留后,又逃避实行的,将拿不回保证金,会被依法上缴国库,并且行政拘留处罚会继续。
最后,被做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后,不服的可以积极请求暂缓行政拘留,提交保证金后要准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假如状况较为复杂,依赖自己能力很难采集证据的,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。